为了使《无锡蔬菜果品行业行规行约》(以下简称《规约》)更具针对性、可操作性,也为了该《规约》在实施过程中能得到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认可和支持,使《规约》真正成为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提升行业整体素质,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程卫生质量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协会秘书处于2004年9月9日上午,在无锡市锡澄果菜副食品交易市场锡澄大厦五楼会议室,召开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处室负责人座谈会。 应邀出席座谈会的部门领导为:无锡市人大研究室副秘书长陆介标、无锡市经贸委贸易市场处王力行、无锡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处处长魏喜禧、无锡市工商联会员一处处长韩桂英、无锡市农林局蔬菜处高级农艺师叶蔚峰、无锡市农林局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主任皮家欣、无锡工商局市场合同处科长殷佳元、无锡质监局标准处副处长毕文庆、无锡市卫生监督所科长金一明。(无锡市经贸委产业政策处副处长杨铬因故请假)协会副会长王汉如、秘书长吴惠庆、副秘书长张祖德参加了座谈会。座谈会由吴惠庆秘书长主持,张祖德作《规约》起草说明和《规约》解读。 与会同志在认真研读《规约》六章三十八条后,一致认为,无锡蔬菜果品行业协会在成立不到一年的时间,就制订出规范本行业行为和配合政府加强全行业管理的《规约》,这在全市行业协会中是名列前茅的,体现了协会工作的主动性和超前性。 座谈中,与会同志从各自的职能入手,有针对性地发表了很好的意见。市经贸委的同志在发言中提出:协会从制订《规约》入手,配合政府抓好放心食品这一热点难点问题,非常及时,十分必要,有了《规约》就有了章法,不仅可以对全体会员起到很好的倡导和引导作用,而且对非会员单位也能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从而吸引更多的生产经营单位加入到协会中来。他们表示,对蔬菜果品协会这种主动找工作做、主动为政府分忧的做法十分欢迎、十分支持。 市农林局、市质监局的同志在发言中,对《规约》第五章“行业规定”中7条刚性规定给予充分肯定,并从专业的角度,就如何落实这些规定发表了很好的意见。市农林局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的同志对落实食用农产品安全卫生质量管理的三个制度,即:承诺制、检测制、追溯制,提出了增强可操作性的补充意见。他们指出,目前,从生产基地到批发市场的各个环节,各地化肥、农药使用的记录台帐,农药残留的监测、检测台帐,格式不一,内容顺序不一,最好能由协会牵头,设计出一套包括生产目标责任书、农产品质量承诺书等在内的规范文本,在全市范围统一使用。 市工商局、市卫生监督所的同志在发言中,对《规约》第四章“行业管理”中9条规定十分赞赏。他们说,协会根据《无锡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条例》提出的行业协会职能,从七个方面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实施行业管理,既不抢政府的权,也不当二政府,而且运用自身优势,主动介入,弥补政府在市场管理中的缺位,可谓找准了位置。他们表示,今后在实施“放心菜”、“放心果”的监管过程中,要主动加强和协会的联系沟通,以发挥协会专业人才多、管理网络广的优势。 市民政局、市工商联的同志在发言中,从行业登记主管部门的角度出发,对《规约》第五章“规约管理”侧重发表了意见。他们希望,一是再补充一些有关协会自身学习、活动的制度条款,如:管理制度、服务制度、会议制度、鉴定制度等。二是能加强对非会员单位的关注,使协会逐步承担起全社会的行业管理职能。三是《规约》能早一点出台,以便向其他协会推荐,加快全市行业协会的健康发展。 市人大研究室陆介标副秘书长在各部门发言后,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他说,无锡蔬菜果品行业协会是我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无锡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条例》发布后成立的第一个纯民间性质协会。张海良总经理作为市人大的兼职常委,历来十分重视食品放心工程,成立蔬菜果品行业协会后,又制订出蔬菜果品行业行规行约,我十分高兴。我觉得这个《规约》有三个特点。一是“快”。蔬菜果品行业协会从成立到现在不满一年,就制订出自己的行规行约,速度非常快,这在我市行业协会中还是第一个。二是“好”。第一是《规约》的宗旨好——是为了让老百姓吃得安心、吃得放心、吃得健康,体现了以人为本、以民为本的精神。第二是《规约》的框架好——宗旨很明确,条目很清晰,用词很规范,要求很明确。第三是《规约》的“三服务”精神体现得好——《规约》的起草说明中,开宗明义地表明协会的态度:不抢政府的权,不当“二政府”,这一点我非常赞同。三是“实”。第一是指今天召开座谈会务实——把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都请来,当面征求对《规约》的修改意见,请他们把关,请他们表态,这比左一个申请右一个报告更务实。第二是《规约》的内容实——对全市蔬菜果品的产、供、销全部提出来了,体现了为民办实事的精神。陆秘书长表示,要将《规约》带回去,请人大法制办公室看看,作为人大制订食品安全卫生条例的参考。最后他希望协会能把《规约》早点定下来,尽快实施。 协会副会长王汉如同志表示,与会各位领导对协会工作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对支持协会工作发表了很好的意见,为我们做好协会工作增强了信心,我们一定将大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吸纳到《规约》中来,使《规约》更完善、更全面。在今年10月15日,协会成立一周年之际,召开全体理事会,讨论通过《规约》,并付之实施。 |